各市(县)、区数据局,各有关单位:
为深入贯彻《无锡市建设 “人工智能 +” 标杆城市行动计划 (2025-2027 年)》《无锡市数据标注产业发展和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实施方案 (2025-2027 年)》等文件部署要求,加快推进高质量数据集建设与应用,赋能我市人工智能和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,同时结合省数据局关于征集 2026 年江苏省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先行先试项目的工作要求,现开展我市第二批人工智能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项目征集工作。
一、征集时间
即日起至 2026 年 3 月 20 日。
二、征集方向
聚焦科学研究、工业制造、农业农村、智慧能源、交通运输、金融服务、医疗卫生、教育教学、电子商务、人力资源、文化旅游、应急管理、气象服务、绿色低碳、公共安全、城市治理、住房建设、自然资源等重点领域,以及低空经济、具身智能、智能驾驶、智慧海洋、生物制造等创新领域,结合我市产业链和区域特色,重点打造行业通识类或行业专识类高质量数据集。
三、工作任务
1.系统体系建设:制定可量化的数据采集与处理流程,应用关键技术,构建高效、智能的数据处理技术支撑体系。
2.模型场景应用:聚焦关键业务场景打造标杆应用案例,提炼可复制的应用模式,实现数据价值在业务场景中的精准释放,同时以应用反馈反哺数据资源优化。
3.标准验证实施:开展标准验证工作,通过典型场景试点应用、多方交叉核验等方式验证标准的科学性与可行性;参与标准制定工作。
4.数据安全管理:建立或应用覆盖数据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管理体系,完善安全审计与数据保护机制。通过第三方数据安全评估,符合国家数据安全与合规相关要求。
5.生态体系构建:鼓励产学研用深度融合,推动产业协同创新、规范发展。
四、申报条件
申报单位须为无锡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,具备独立法人资格,财务管理制度健全,信用状况良好;允许联合申报,申报单位数量最多 3 家;申报材料需重点突出、目标明确,体现创新性与可推广性,明确推进计划与阶段性成果。
五、激励支持
对列入建设任务的单位,根据《市政府关于建设 “人工智能 +” 标杆城市的政策意见》(锡政办发〔2025〕3 号),优先给予 “数据券” 以及场景推广等方面的政策支持,并推荐参评国家级、省级相关典型案例和解决方案的征集评选等。
六、工作要求
本次征集不限制数量,各地数据部门负责辖区内企业的动员与组织工作,并对纳入第二批人工智能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清单的项目,跟踪建设进度、评估实施成效、优化推进举措。市数据局按照相关要求,从清单项目中择优推荐至省数据局申报 2026 年江苏省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先行先试项目。建设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、合规性负责,严禁弄虚作假,高质量数据集建设过程中需定期报送进展情况,接受监督检查。
请各地数据部门、各有关单位于 3 月 20 日前将项目申报书电子版(纸质盖章扫描 PDF,引用附件 1 中的申报书)以及人工智能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项目汇总表(附件 2)发送至邮箱wxsjjtm@163.com。拟申报江苏省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先行先试项目的,相关申报单位按照省局通知要求通过省 “一表通” 系统,3 月底前完成入库申请和先行先试申报。
联系人:唐淼,0510-81824968;15895371365